【函轉】教育部修正「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」第17條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4年10月29日
發文字號:臺教人(一)字第1144203611D號
主旨:「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」第17條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29日以臺教人(一)字第1144203611A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二、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本部人事處張專員,電話:(02)7736-619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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