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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函轉】113年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2年06月09日

發文字號:原民綜字第1120030076號

 

主旨:檢送本會「公告113年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」1份,請公告周知並請協助轉知,請查照。

說明:

 一、依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4條第6款及本會112年6月6日原民綜字第1120027350號公告辦理。

 二、原住民身分者得於其本人、其父母或配偶之所屬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中,於該年度擇一日放假,無須任何證明。歲時祭儀屬跨年度者,依公告年度為準,如:本(113)年度公告,卑南族為12月15日至114年1月5日,若為114年1月2日放假者,以113年度計。

 三、茲重申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之權利,請協助宣導、確實落實、轉知所屬(轄)單位,並主動關懷及詢問單位同仁歲時祭儀放假之情形。

 四、檢附113年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公告及附表各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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