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函轉】「教育部授權專科以上學校自行審查教師資格作業要點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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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 函
主旨:「教育部授權專科以上學校自行審查教師資格作業要點」第五點、第六點、第九點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1年11月15日以台學審字第1010209296B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附件)1份,請 查照。
※詳情請見附件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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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「教育部授權專科以上學校自行審查教師資格作業要點」第五點、第六點、第九點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1年11月15日以台學審字第1010209296B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附件)1份,請 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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