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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函轉】「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」部分條文修正

 

節錄函轉

教育部    函

 

主旨:「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」部分條文業經修正發布,請    查照轉知。

 

 

 

 

※詳情請見附件說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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