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函轉】內政部為拓展電子產權憑證應用管道,自113年9月9日起,開放持憑證至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(MyData)平臺下載電子產權憑證服務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3年09月20日

發文字號:臺教秘(一)字第1130094998號

 

主旨:內政部為拓展電子產權憑證應用管道,自113年9月9日起,開放持憑證至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(MyData)平臺下載電子產權憑證服務,詳如該部原函,轉請查照。

說明:

 一、依據內政部113年9月16日台內地字第1130265059號函(如附件)辦理。

 二、相關文號:本部113年7月11日臺教秘(一)字第1130069714號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