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2年03月16日
發文字號:臺教人(三)字第1120028497號
主旨:「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」部分條文及第4條附表,業經行政院112年3月15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4444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,檢送發布令影本、修正條文、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依行政院112年3月15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44443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(含附件)影本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