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0年03月15日
發文字號:臺教文(五)字第1100035840號
主 旨:中華民國110年1月27日修正公布之「入出國及移民法」部分條文,行政院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,請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依行政院110年3月11日院臺法字第1100006379B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行政院來函、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條文(如附件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