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函轉】大法官釋字第702號解釋

 

節錄函轉

教育部    函

 

主旨:轉知司法院大法官議決作成之釋字第702號解釋,請   查照。

 

 

 

※請見附件說明(附檔僅擷取前四頁),詳情內容請至下列網址下載(law.moj.gov.tw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