節錄函轉
教育部 函
主旨:「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」第2條業經行政院於100年8月3日以院授人考字第1000045880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,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修正條文)、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。
※詳情請見附件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