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函轉】「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送審作業須知」條文修正

 

節錄函轉

教育部    函

 

主旨:「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送審作業須知」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1年12月24日以台學審字第1010239197B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附件)1份,請    查照。

 

 

 

 

※詳情請見附件說明